前几天,手机自动给我推送了一则关于上海巨鹿路“咬耳朵”案的内容,说是该案已经成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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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中,在上海巨鹿路上发生了一起伤害事件,王某醉酒后因琐事与马某等人发生冲突,王某将马某推倒在地,并对其撕咬,途经此处的李某见状上前劝阻,王某遂将李某左耳咬伤。
转眼快一年了,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上海市*浦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寻衅滋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令王某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和李某各项损失.33元和.1元。其中警方经过调查,被害人马某所受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和轻微伤,李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当然我不是想说法庭判决,而是想说说关于耳朵受伤的一些事情。
根据损伤检验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李某耳朵的损伤构成了轻伤,那关于耳朵损伤的鉴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
▲受害人李某左耳受伤前与受伤后的对比照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耳廓损伤的鉴定有如下几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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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应评定为重伤二级;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应评定为轻伤一级;
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除了创口瘢痕长度的那一条以外,其余的三个条款其实并不难理解,简单来说,就是以耳廓缺少的面积来评定损伤程度。在上海巨鹿路“咬耳朵”案中,被害人的耳朵被咬伤导致耳廓缺损,那只要知道耳廓缺损的面积,即可知道被害人的损伤程度。
然而,理解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简单,因为人的耳廓,长得实在是太不规则了。
(耳廓)
瞧见没,人的耳廓并不是一个规则的图形,凹凸不平,它不像正方形圆形三角形一样有各自计算面积的公式。并且,每个人的耳朵长得都不太一样,鉴定起来就更加有难度了。所以,关于如何评定耳廓缺损的损伤程度,一直是基层法医鉴定工作中一个比较困扰的点。但遇到了这样的案子,比如“咬耳朵”案,大家看看被害人的耳朵缺失了大概有百分之多少呢?若是法医碰到这样的事情,虽然棘手,但又不可能不鉴定,所以,必须要想办法。
方法一:计算耳廓投影面积其中有一个办法,就是计算耳廓的投影面积。原理很简答,分别拍摄伤耳与健耳的照片,然后利用1×1cm的透明方格纸画出伤耳与健耳的外围轮廓,以此来计算伤耳相比健耳缺失的面积比例。这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但问题也存在。
我们的双耳是长在我们头的两侧的,凸面向后,凹面朝向前外,也就是说我们所看到的别人的耳朵,并不是耳朵最大的投影面。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站在不同的视角看别人的耳朵,会发现耳朵的平面形状有很大的区别,例如站在一个人的左侧看与站在一个人的正前方看,耳朵的形状是不同的。所以,如果耳朵缺失了一部分,那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可能看到的缺失的大小也不一样,如果仅凭一个投影去计算缺失的面积,那可能就不是非常全面了。
方法二:三维透视所以,更加精确的方法可以采用计算机三维透视投影法。这个方法需要拍摄至少三个角度的耳廓照片,正视角、侧视角、俯视角,然后将照片输入电脑进行三维合成,再与健耳进行比较,得出最终的数据。不过这个方法准确是准确,但对软件的要求太高,并且我也不会用这个软件啊。
归根结底这还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万一要是碰到了,难道只能靠“毛估估”?好吧,大家是不是有什么好的方法呢?快来教教我吧!
作者:瞪蹬,萌萌哒小法医,看过太多悲欢,内心依然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