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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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宿舍内打架两教师殴打并让打架学生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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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名学生在学校宿舍内发生打架事件后,作为学校的教员,成某和罗某以脚踢、使用木棍殴打、打耳光的方式对6名学生进行了殴打,随后成某又指令打架的学生双方相互打耳光。打完耳光后,二人让肇事学生双方相互道歉,然后回寝室休息。被打6名学生均有不同程度受伤。9月1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罗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培训行业。成某则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案发前,成某、罗某均是利川某技工学校教员。

检方指控,年9月16日晚,被害人龙某等6人在该校男生宿舍发生打斗,后有学生将此事报告了在校值班的成某、罗某。两人随即前往男生宿舍处理,了解到肇事者有龙某,后来到了龙某所住男生宿舍,两人均以打耳光的方式对龙某进行了殴打。随后,两人将肇事的6名学生聚集在宿舍内,二人再次以打耳光的方式对龙某实施了殴打,成某用脚踢踹龙某胸部致使其头部撞击在铁质床架上,产生了强烈的耳鸣现象。

之后,两人指令肇事的6名学生俯卧在地,二人以脚踢、使用木棍殴打、打耳光的方式对6名学生进行了殴打,随后成某又指令肇事学生双方相互打耳光。打完耳光后,二人让肇事学生双方相互道歉,然后回寝室休息。被打6名学生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龙某因耳部受伤即时入院治疗,经检查,龙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后未完全愈合,其左侧耳廓、右侧臀部、左侧背部及右侧背部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龙某左耳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其余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审查起诉过程中,两人自愿与被害人龙某达成刑事和解,各自赔偿了龙某各项费用人民币3.万余元,取得了龙某的谅解。

庭审中,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未提出辩解意见。罗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提出被害人龙某的左耳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是因为其不配合治疗,医院所导致。

法院认为,罗某、成某在看护、管理被害学生过程中使用暴力殴打多名学生致使学生受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看护人罪。罗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罚。二被告人的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学生,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二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赔偿完毕,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因罗某违背其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而犯罪,结合其有多次故意犯罪前科,且均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不满3年内重新犯罪,犯罪过程中有实施暴力的情况,根据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应当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

最终,法院以罗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培训行业。以成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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