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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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耳日,一起呵护听力健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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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3日是第22个全国“爱耳日”

今年的主题为“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随着我国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越来越重视听力健康

今天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爱耳护耳”那些事儿~

什么是听力障碍?

听力障碍俗称耳聋,是指各种原因导致人听觉困难,听不到或听不清环境声及言语声。其程度包括以下几种:

1.轻度:听谈话声有困难

2.中度:听大声说话有困难

3.重度:对着耳朵大声喊只能听到几个词

4.极重度:对着耳朵大声喊也听不到任何词

听力障碍会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对于儿童,则可影响其语言能力的发展,严重者可因聋致哑。

哪些是听力障碍高风险人群?

1.有家族性耳聋病史者。

2.曾有过其他耳病史,如中耳炎、梅尼埃病

手。

3.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中。

4.有耳*性药物应用史。

5.患有慢性系统性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

6.有不良嗜好,如吸烟、饮酒。

7.长期精神压力过大。

听力障碍确诊后怎么办?

听力障碍确诊后,首先要确定听力障碍的程度、性质、病因,对于无法通过药物治疗恢复听力的障碍患者,需尽快选择合适的助听设备及时进行听力障碍康复,这是实现成功康复的前提。一般认为,不能恢复的中度以上听力障碍患者应首选助听器进行听力补偿,还可借助相关的辅听设备,实现更好地聆听与交流;助听器无法获得满意的补偿效果时可考虑植入人工耳蜗进行听力重建,从而达到提高生活质量、正常参与社会的目的。

如何防治噪声性聋?

噪声可引起听力下降,无论短暂的强脉冲噪声或长期的噪声暴露可导致噪声性聋,噪声性聋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重在预防,提高噪声防护意识很重要。

有效地控制环境噪声是预防噪声性聋的根本,但噪声无处不在,很难完全避免。噪声性聋仅发生于接触噪声后,接触噪声的人员必须了解噪声性聋相关知识,接触噪声前作好防护,应当配备耳塞、耳罩、防声帽、防声通讯等防护用具;使用耳塞或耳罩听音乐要注意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在有噪声的环境工作要尽量避免减少噪声接触时间;如果是噪声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接触噪声。噪声性聋早期症状不明显,往往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应早发现、早干预,避免听力进一步下降,如果急性接触强噪声后引起听力下降、耳医院就诊。

怎样养成良好的爱耳护耳习惯?

一是避免噪声伤害。尽量少用耳机听音乐或接听手机,并避免长时间上网,长期高分贝声音刺激会引起听力受损。使用耳机的时间每次不超过一个小时,如果持续使用耳机,应该每隔半小时拿掉耳机,让耳朵适当休息一下。

二是避免外伤损害。最主要的就是纠正不良的挖耳习惯。一般少量屑状耵聍,可以随运动时的振动或下颌运动自行排出,不需特别清理,每天只要清洗耳廓便可。不要用发夹、火柴梗、棉花棒等物挖耳,这种不良习惯会把细菌带入外耳道,引起发炎,如果造成鼓膜穿孔,就会影响听力。如分泌旺盛致耵聍栓塞者,医院请专科医生用专门工具予以清除。

三是避免游泳性耳炎。游泳后耳道进水时,不要用手指或棉花棒乱掏,这样做非常危险,因为这样会损伤外耳道壁、鼓膜,引起外耳道炎或中耳炎的发生,严重时损伤听力。正确的方法是将头偏向一侧,用手向后上方牵拉耳廓,并单腿跳跃,可使耳内的水流出来。再用清洁的医用棉花轻轻地擦干耳道,耳道皮肤被水浸泡过久或擦耳时受伤,则常可产生疖肿,如果耳朵进水自己无法处理时,应及早就诊。

问如何预防听力障碍?答

根据听力障碍发生的病因、患病人群,可以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1.如果家族中有耳聋成员,要引起重视,可进行耳聋基因诊断确诊是否为遗传性耳聋,以采取措施避免其他成员出现耳聋。

2.孕妇孕早期应加强营养、减少感染,孕期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耳*性药物,高危孕妇还需加强自身及胎儿监测,以避免新生儿发生听力障碍

3.积极预防和治疗中耳炎。防止污水、异物进入外耳道,不要随意掏耳,注意耳部卫生。一旦发生中耳炎,及时就医。

4.尽量远离噪声或减少噪声暴露时间,预防噪声性耳聋。

5.老年人应建立健康的饮食、生活习惯,积极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预防老年性耳聋。

6.谨慎使用耳*性药物,预防药物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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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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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有言:不管你们信不信,键盘侠如何发挥、视频如何显得暴力。其结果就是“警察出手恰到好处,快速制止了事态发展”,大人和孩子连“轻微伤”都没达到,事情反而得到迅速解决。至于,网络四散传播,添油加醋,谣言满天飞,不在我的讨论范围内。

松江事件经过

本案例过程其实极其简单,在两名警察的“精准处置”下,一招结束“战斗”,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设想一下,如果“缓和”执法,女子用孩子当“武器”,拉拉扯扯下去,只能给孩子造成更多伤害,造成更多围观群众。轻的阻碍交通,重的可能发展成“公共事件”。因此,快速解决才是王道。

官方媒体报道: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朱警官带领一名辅警对一辆停留在人行道上的小轿车开展违法停车整治,车主张女士怀抱儿童阻止。朱警官开出罚单后,张女士将张贴在车上的罚单撕下,并采取采取扒车门、拉扯后视镜、用身体顶住副驾驶车门等形式阻止警车驶离。朱警官下车警告不得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张女士威胁并推搡执法民警三次后,朱警官采用粗暴的方式将其控制,致使张某怀中的儿童跌落在地。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官方媒体报道:警方将儿童和张某送医,医院医院医生全面检查,儿童手臂表皮擦伤,张某面部、颈部软组织挫伤。

大家知道吗,还有一个《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摘录与这个事件有关的内容,大家对比一下,看看他们伤的到底如何,如下:

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3头颈部损伤

3.1头皮擦伤面积在5c㎡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头皮创。

3.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眼部挫伤。

3.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3.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3.11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3.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3.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3.14涎腺其导管损伤。

3.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3.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3.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以上。

5四肢损伤

5.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以上;擦伤面积在20c㎡以上。

5.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5.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5.4手、足骨骨折。

5.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大家一定要分清楚“轻伤”和“轻微伤”,很重要。比照的结果是:红衣女子是“轻微伤”(如果她倒地后合作,根本不会“轻微伤”),小孩“没事”,“轻微伤”也算不上。好了,懂得了这些基本规定,那么怎么办呢,接着读下去。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伤,其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轻微伤只有行*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一点希望各位能够多注意。

轻微伤该怎么处罚

自诉案件主要鼓励和解。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

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拘留。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双方的处罚合适吗

官方媒体报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松江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涉事民警朱某作出行*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女子张某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警察至少没停职、开除,我们表示能够接受。但是,从多角度分析,这样的决定还是“重”了。

1、不管视频显示如何,并没有给张女士和孩子造成法律意义上的“轻伤”。

2、张女士反复纠缠时,警察的出手是为了迅速结束进一步侵害,避免事件升级。做到了快速处理快速出击,维护了法律尊严。

3、突发事件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

4、如果缓和处置,很可能发展到“公共事件”的可能(参考很多类似案例)。

5、警察出手很专业且有节制。

6、没有直接针对孩子的行为。

现在遇到违法乱纪行为,敢于当面制止的人少了,敢于当面制止的警察也已经很少了。而本例敢于“出手”且做到没有严重后果,本人觉得应该得到认可并提倡,才能弘扬正气,杀一儆百。满满正能量。

同意的,请举手↓↓↓

相见时难

支持果断出手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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