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白癜风“受害车主”被抓
庞大涉欺案渐清晰
《投资者报》韩致锐持续了一年多时间的庞大涉嫌欺诈事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根据《投资者报》独家了解,以徐树祥为首的“受害车主群体”部分组织者在最近一次的围堵国家质检总局时,领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8月29日,《投资者报》就此事的最新进展对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进行了独家采访,车少华认为,我们希望车主能够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合理解决此事。“受害车主”并非真正车主《投资者报》采访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时了解到,2011年购买这100台车辆的原本为沧州通胜安全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胜公司)通过集资从庞大集团沧州分公司购买,当时在买卖双方确认下签订《定购车辆协议》。后因通胜公司注册资金不足,不符合融资租赁条件。便由通胜公司组织了22人顶名签订了《车辆融资租赁合同》,通胜公司提供担保。初期,双方保持了正常的合作关系,但通胜公司的施工所在地锡林浩特煤矿工地条件恶劣,司机驾驶水平参差不齐,以及车辆严重超载使用,部分车辆的正常维修率较高,加之国内经济环境不景气、工程款拖欠,以及进入冬季停工期间,导致工程进展缓慢、资金链吃紧等问题。由此,部分车主拒绝向庞大集团偿还租赁费用。2012年3月,庞大集团正式起诉顶名车主及通胜公司。起诉后,部分车主以庞大集团销售的车辆有质量问题为由持续数日围堵庞大集团沧州分公司,并到沧州市*府上访。最后,经过唐山市*法委、沧州市*法委等部门多次调解,庞大集团做出让步,双方于2012年5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最终和解结果为:庞大集团同意免除购车人的违约金约600万元,购车人所欠租金延期给付,顶名车主承诺按照和解约定及时给付租金,否则将由通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和解内容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同时,由庞大集团沧州分公司协调车辆生产方中国重汽集团帮助购车人维修车辆。。但好景不长,自2012年9月起,购车人不再履行《民事调解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再次拒绝继续还款。2013年1月,徐树祥称庞大集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拼装改装车辆到国家质检总局上访。经国家相关部门核查,庞大集团不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拼装改装车辆。在此期间,徐树祥与范忠点等人组织人员至少4次围堵上访国家质检总局,直至8月底部分人员被刑事拘留。根据《投资者报》了解,作为“受害车主”的主要代表,徐树祥、范忠点并不在这22个顶名车主之中,也不是真正的购车投资人,其与庞大集团没有合同关系及业务关系。针对此事,本报尝试多次拨打徐树祥以及其他代表的电话尝试确认其车主身份,但截至发稿,这些车主的电话仍无法打通或无人接听。车主反映问题失真2013年8月,一位叫做“家在河北平原”的论坛楼主在天涯论坛,以车主口吻公开发表了两篇有关庞大汽车涉嫌欺诈,销售违规车辆的帖子。文中大量提及包括庞大汽车设置欺诈合同、销售拼装改装违规工程车、销售假冒伪劣车辆的内容。对此,《投资者报》对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进行了采访。车少华告诉,“我们认为这种发帖行为就是恶意攻击,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我们已经到有关部门进行了报案。”庞大集团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报》说:“该贴内容并不属实。当时双方明确签署的就是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中也大量出现‘租赁物’、‘租赁期限’以及‘租金’等关键词。且各项条款清晰可见,合同欺诈简直是天方夜谭。”而针对销售假冒伪劣汽车、拼装车等问题,车少华告诉,“车主提出此类质疑之后,相关车辆的制造商就在庞大集团、相关车主和质检部门等多方面进行澄清。中国重汽等制造商当场承认了车辆却由他们制造。而制造商也拥有完备的车辆制造资质,并能够提供制造车辆的合格证。这个问题早就已经确定了,庞大集团是不可能销售、租赁假冒伪劣车辆的。要说起制造拼装车,庞大集团也没有这个能力。”在车辆的质量问题鉴定方面,车主声称持有司法权威部门做出的鉴定书,该鉴定书能够证明车辆确有质量问题。《投资者报》也第一时间翻阅到该鉴定书,鉴定方为“河北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但根据了解,河北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备对机动车整车鉴定资质。资深律师唐城在接受《投资者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河北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备对机动车整车鉴定资质,那么其鉴定行为超出了河北省司法厅颁布的鉴定范围,违背了国家标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份鉴定书是没有意义的。”车少华认为,就目前来讲,庞大集团处理该事件的态度较为积极,希望尽快将事情合理地解决。我觉得如果真正是受害车主应该按照正规法律流程,走司法途径解决这个事情。但就目前几位所谓“车主”的做法来看,如果他们持续采取围堵国家质检总局、络发帖恶意攻击、散布虚假消息等做法,不但无法快速解决问题,也会损害到真正车主的切身利益。■